商户/服务商在接入前首先要判断自己公司注册区域适用的接入模式,微信支付目前提供两种接入方式:直连模式和服务商模式。
信息、资金流:微信支付—>直连商户
直连模式,商户自行申请入驻微信支付,无需服务商协助。(商户平台申请)成为直连商户
直连模式相关说明详见:直连模式介绍
—— 信息流 —— 资金流
服务商模式,商户申请成为微信支付服务商,服务商自身无法作为一个直连商户直接发起交易,其发起交易必须传入相关特约商户商户号的参数信息。(服务商平台申请)成为服务商
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接入模式。
由于微信支付的产品体系全部搭载于微信的社交体系之上,所以直连商户或服务商接入微信支付之前,都需要有一个微信社交载体,该载体对应的ID即为APPID。
目前服务商的社交载体只能是公众号,服务商可通过公众平台完成公众号注册申请。
公众号申请成功后,服务商可登录公众号平台即可获取对应的APPID,具体查阅目录为 【开发-> 基本配置-> 公众号开发信息】,如下图所示。通常情况下,一个服务商只需申请一个公众号即可。
服务商的收款账号即是mchid,申请mchid和APPID的操作互不影响,可以并行操作,申请地址如下: 商户号申请指引
mchid申请成功后,微信支付将下发通知邮件至机构填写的联系邮箱,内容包含申请成功的mchid及其登录账号密码,请妥善保存。
注意:一个mchid只能对应一个结算币种,若需要使用多个币种收款,需要申请对应数量的mchid。
APPID和mchid全部申请完毕后,需要建立两者之间的绑定关系。
服务商可登录服务商平台,【产品中心-> AppID管理】目录下即可完成绑定。
服务商模式下,一个APPID下可绑定多个mchid,一个mchid可绑定3个APPID。
上述步骤操作完成后,即会向服务商开放入驻子商户权限。
服务商可登录服务商平台进入【服务商功能】界面完成子商户入驻。
API v3密钥主要用于平台证书解密、回调信息解密,具体使用方式可参见接口规则文档中证书和回调报文解密章节。
请根据以下步骤配置API key:
商户API证书具体使用说明可参见接口规则文档中私钥和证书章节
服务商可登录微信服务商平台,在【账户中心 -> API安全】目录下载证书
以下为具体下载步骤:
步骤1 在【商户平台】-“复制证书串”环节,点击“复制证书串”按钮后;
步骤2 在【证书工具】-“复制请求串”环节,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进入“粘贴证书串”环节;
步骤3 在【证书工具】-“粘贴证书串”环节,点击“粘贴”按钮后;
步骤4 点击“下一步”按钮,进入【证书工具】-“生成证书”环节
微信支付分停车服务为先离场后扣费服务,商户需先申请该权限,以实现用户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扣款服务的功能。
在该模式下,存在用户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支付服务的情况。垫资能力可保证商户实收款项,避免出现坏账。
微信支付分停车相关产品介绍,详见产品介绍
入驻后需根据指引认证客服电话:商家客服电话自助修改指引
服务商先登录商户平台,进入产品中心-特约商户授权产品-支付产品板块,查看是否有“服务商微信车主服务”权限入口,若未找到该入口,按以下格式邮件提交白名单申请,3-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邮件通知。
开通白名单权限后,服务商登录商户平台,进入产品中心 - 特约商户授权产品 - 支付产品 - 微信车主服务申请页面,点击开通按钮即可立即开通服务商权限;
务商开通权限后,在需要开通微信车主服务的子商户右侧可以看到“发起邀请”按钮,点击该按钮进入微信车主服务申请页面,填写资料、为子商户发起权限申请;
若子商户曾开通委托代扣权限,则该子商户状态为“已授权”,右侧操作按钮为“权限管理”,点击“权限管理”进入申请页面,填写资料、为子商户发起权限申请;
服务类型:默认选择“微信支付分停车”。
申请理由:描述需求、使用的场景(例如在XX停车场,用户开通支付分停车服务后,离场自动扣费)。
产品交互图:整个产品的体验流程截图,需包括用户开通、开通后引导使用流程(请参考官方流程规范进行交互流程的设计和开发)。
交互示例:
资质证明:子商户的停车场备案证明、停车场经营许可证、或与停车场的合作协议等,能够证明该子商户具备停车场收费的资质。
APPID:填写发起用户侧开通流程时,需要支持跳转的来源APPID(用于审核参考,不关联实际配置),例如:用户通过停车场的缴费小程序跳转至微信官方进行服务开通,需填写该缴费小程序的APPID。
客服电话:系统将自动拉取当前子商户的客服电话,未进行客服电话认证则无法提交申请。
垫资说明:申请接入微信支付分停车权限将默认配置垫资权限。
• 微信侧审核通过后,子商户在商户平台可看到站内信,并需要按照站内信要求同意平台代扣服务协议,并向服务商授权 ;
• 车主服务无需申请签约模板;
• 状态由待审核变为发起邀请,说明审核不通过,可看站内信(消息中心)驳回原因,根据驳回原因进行修改重新提交。